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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2016年增城区高校“税收微电影”大赛的通知(附参赛文件)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6-03-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主题和目的意义
    (一)比赛主题
    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
   (二)目的意义   
    2016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广州市增城区地方税务局以“诚信纳税 铸就发展”为主题,面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和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的大学生开展高校“税收微电影”大赛,旨在通过微电影的方式引起大学生群体对税收问题的关注,加深对税收知识的了解,提高诚信纳税的意识,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比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地方税务局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三、参赛对象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和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全体学生。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基本要求
要求参赛作品属于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但不得一稿多投;要有完整的剧情主线,具备内容丰富、构思新颖、精辟感人、耐人寻味的特点;参评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宣传形象正面,紧扣本次大赛主题,有较高的思想性、专业性和艺术性。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性;微电影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普通话、方言均可,设置中文字幕。
(二)作品主题
围绕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费知识进行拍摄,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热点。一个微电影一个主题,微电影中不能出现多个主题。
参考主题如“税收互联网+”、“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改革(房产税、地方税体系建设等)”、“国税、地税合作”、“税收知识普及(税收的职能作用、与百姓相关的个税、车船税、社保费等相关税法知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相关税收工作等。
    注意:主题中的税法知识涉及的税种必须为地方税种。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征管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金、工会经费。详情请查询广州地税官方网站http://www.gzds.gov.cn/
   (三)作品时长
    微电影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作品类型
    通过手机、DC、DV等器材拍摄的真人影片。
   (五)作品格式
    视频格式即可。
    五、活动流程
   (一)第一阶段
    1.活动报名
    (1)时间:3月27日前学生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将报名表及剧本交到各高校活动负责人处,3月28日17:30前各高校初筛选后交给主办方。
    (2)报名及交剧本方式
    由各高校活动负责人自行发放报名表和剧本格式资料。
    注意: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参赛者将报名表及剧本发至各高校活动负责人提供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标题为“【微电影剧本】—剧本名称—团队名称”。
每个高校需初筛选10篇优秀剧本,再统一打包交主办方邮箱782197262@qq.com,邮件标题为“XX高校微电影剧本”。有需要可另送纸质版。
    (附件1:高校税收微电影大赛报名表、附件2:剧本题目及扉页格式)
    2.剧本审核
    (1)时间:3月29日至4月1日由区地税局组织评委对各参赛者的剧本进行审核,选出12个优秀剧本。
   (2)审核原则
    尊重原创,评选过程公平公正。
   (3)审核规则
评委根据剧本审核标准依次评分,最后得出总分。
    审核结束后,由主办方通知高校活动负责人通过审核的参赛团队名单,参赛团队可根据剧本开始拍摄。
   (附件3:剧本审核标准、附件4:剧本审核评分表)
    3.拍摄
   (1)时间:4月2日至5月6日
    审核通过后,参赛者根据剧本进行拍摄创作,5月6日前完成。
   (2)提交方式
5月6日前上交作品到高校活动负责人电子邮箱处,电子邮件标题为“【微电影作品】—剧本名称—团队名称”。
5月6日17:30前由高校活动负责人统一打包交主办方邮箱782197262@qq.com,邮件标题为“XX高校微电影作品”
注:如有服装(地税制服)和场地的需要,参赛者可告知高校活动负责人,再由高校活动负责人向主办方提出申请。
    (二)第二阶段
    1.作品评选
    时间:5月7日至5月中旬,由区地税局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者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12部微电影。
   (附件5:高校税收微电影评价标准、附件6:参赛影片评分表)
    六、奖项设置及奖金
    微电影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微电影银奖(2名):奖金各5000元;
    微电影铜奖(3名):奖金各3000元;
    微电影优秀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剧本金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优秀剧本银奖(4名):奖金各3000元;
    优秀剧本铜奖(5名):奖金各2000元;
    注: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活动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七、获奖作品推广
    广州市增城区地税局将在各大渠道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
    八、主办方联系方式
    广州市增城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健生西路42号   
邮编:511300
    联系人:吴少光
    联系电话:13922372238(仅面向高校活动负责人)
    九、大赛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参评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
参评者对自己的参评作品负责。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评者负责;参评者必须拥有参评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主办和承办方充分尊重作者作品的版权,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其使用权和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评者同意主办方以任何形式推介、展播其参评作品(非商业行为),并不另付报酬。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广州市增城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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