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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创新创业园第二批大学生创业体验店招募公告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6-06-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帮助华立园在校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培养创业能力,亲身体验经营和管理,经董事会批准,华立创新创业园推出第二批大学生创业体验店,以便提高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策划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推动创业理念的改革,为华立学子搭建创业实践平台,现将第二批大学生创业体验店招募公告如下:
一、申请创业体验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华立园各院校在校生学生。
2.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必须组团队参与,同时采用众筹形式,其中核心成员可占有股份60%以内(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而定),众筹40%以上。
4.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5.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7.取得家长同意。
8.华立园校内外非学生人员不得参股或经营,原则上不能聘请校外人员,如需个别校外技术人员指导,必须申报创业园审批后方可进入,但不占有任何股份。
9. 优先考虑科技、新型产业、文化、电子商务类创业项目,如产业研发类、信息技术类、文化创意类、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类等,参加过院校(含院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可以优先推荐。
二、申请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团队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华立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表》;②创业计划书。
2.申请入园程序:①创业团队如实提供申请材料;②所属学部提出推荐意见;③所属学院组织答辩;④创业园组织专家,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团队及其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⑤由创业园上报董事会审批;⑥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接到进驻通知后与创业园签署入园协议,以及签订入园承诺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⑦创业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三、申请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5日
四、报名地点:各院校创业办办公室或各学部学管办公室
五、第二批创业体验店具体情况
华立大学生创业一条街(西区招待所楼下)七个铺面(每间约72平方)
学生宿舍A7# 1号、2号、3号铺面(每间约26平方)。
以上铺面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基本装修,水电齐全。
六、其他
1、华立创新创业园大学生体验店体验期按一年一签,创业孵化期为三个月,孵化期内可以考虑暂不提取利润,孵化期结束第四个月开始进入苗圃期,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经营业务范围,提取10-30%的利润作为学生创业基金, 用于扶持创业项目、帮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创业学生等。
2、六个月后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责令整改,如整改还不成功,要求其退场,最多延迟三个月,如考核再不合格,责令其退出创业园,交回铺面。
3、协议期满退出(一年一签):入园团队与创业园协议期满15天前,应及时到创业园办理退场或续签手续。经营体验店参与众筹股份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1个月转股,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4、自动申请退出:入园团队在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和项目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计划实施等变动,创业团队须提前15天向创业园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学生前提投入不予补偿。
5、孵化成功后退出:对成功孵化出壳的团队,创业团队须提前15天向创业园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协议,办理相关退场手续。
6、根据《华立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华立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评审办法》、《华立创新创业园学生创业团队众筹管理暂行规定》等对创业团队项目跟踪服务和管理,邀请专家团队对创业团队进行培训和指导,协调解决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并定期考核。
7、对弄虚作假、违法经营、不服从园区管理的团队将启动退出机制。如虽经营不善,但团队成员有能力,将进行项目调整。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立创新创业园。
附件:1.华立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表
      2. 华立创新创业园学生创业计划书格式(参考)
   
 
华立创新创业园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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