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十二届广东大中专学生舞蹈大赛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体育活动的育人塑人功能,促进校园舞蹈艺术教育方式与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展现学生积极向上、奋斗成才的精神风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二届广东大中专学生舞蹈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礼赞十九大 舞动青春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肇庆学院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形式
(一)分组
本次舞蹈大赛分为高校组和中职技工组两个组别。其中,高校组分设专业组(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的舞蹈等专业学生)和业余组。中职技工组不作细分。
(二)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有一定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性,以歌颂党、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以及当代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为主题。
2.参赛舞蹈类型可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街舞、芭蕾舞等,形式可以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或群舞(不得多于36人)。
3.参赛作品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创编或改编的作品,大赛鼓励原创(包括原创音乐、编排等)。其中,原创分占每件作品总分30%。
4.为避免在决赛中作品重复表演,进入决赛的单位必须准备两份作品,主办方将以适当方式挑选。参赛选手比赛时所使用的音乐版权问题由参赛选手自己负责。
5.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节目每件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群舞类节目每件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作品超时将作扣分处理。
6.凡参加广东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省级及以上舞蹈比赛节目不再参与本次大赛。
7. 各参与单位需加强线上线下宣传。通过张贴海报、公众平台(网站、微博和微信)推广等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荐。各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信平台编写本校推荐作品展示微信推送,内容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此项工作涉及校园文体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
五、赛程安排
(一)比赛安排
1.报名。各高校,各地市及省直机关团工委组织所属中职、技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初赛选拔优秀作品,并录制参赛作品光盘,于11月24日(周五)前将作品《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和光盘以快递邮件方式报送至承办高校(建议选择“顺丰快递”,运费自付),同时电子版(含《报名表》扫描版、参赛视频和快递单号)发至承办高校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高校/地市名称+舞蹈大赛”。
每所学校(含多校区)总共可推送2至3组作品(第3组作品必须为专业组作品)参加比赛;每个地市,省直机关团工委推荐2组作品(不分专业、业余组)参加比赛。2.复赛。承办高校组织专家评委在组委会的监督下,分别对作品进行综合评选,并于12月8日(周五)前完成复赛评审。3.决赛。决赛名单由承办高校报送组委会审批后予以公布。决赛在12月18日(周一)前完成。
(二)赛程备注
1.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本校参赛事宜及费用。学校参赛选手的食宿可由承办高校负责联系,费用自理。
2.比赛期间参赛作品如有更改,需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比赛所需服装、道具、音乐伴奏、效果等由选手自备;参赛者如有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撤回奖项。
3.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4.复赛、省级决赛的其他具体安排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高校组(专业组和业余组)和中职技工组均设一、二、三等奖。获得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同时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只限1名)。
七、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蔡 立、黄智利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之三
电子邮箱:xxb@gdcyl.org
(二)承办单位:肇庆学院
联系人:陈 前、杨 琼
联系电话:0758-2716276
联系邮箱:545057938@qq.com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东岗肇庆学院行政楼119-1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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