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下载中心>详细内容

下载中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条件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5-05-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条件.doc

一、发展基本程序

序号
主要工作
详细工作内容
备注
1
递交入党申请
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
收到申请书后及时做好归档登记。
2
制定发展工作计划
每学期初,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制定本学期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3
推荐为入党培养对象
通过对申请者一定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上)的教育和考察,表现优良的,经党支部同意,所在团支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即为团员推优)以确定是否可列为培养对象。
需按要求规范地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培养对象审批表》。
4
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培养对象表现突出的,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同时确定2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
讨论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在辅导员推荐和征求班主任、2名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认真了解申请人的各种表现,解释党的基本理论及如何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等问题。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6
培养考察
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写好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两名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分别与申请人谈话一次。
同一个半年培养考察意见,两名培养人的填写时间不要超过1个星期。
7
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在听取辅导员、班主任、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征求意见的情况和支部意见要规范地填写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7页的第一个栏目中。
8
党校培训
参加由学校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增强宗旨观念和党性修养。
须获得结业证书,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9
撰写自传
发展对象按规范撰写自传。
自传必须真实,切勿抄袭。
10
政治审查和学院党委
预审
根据本人自传和外调证明材料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政治立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等情况进行审查。学院党委对材料进行预审。
政审和预审意见最后由学院党委填写在《政审表》中。
顺序
主要工作
详细工作内容
备注
11
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至少7天,公示期间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调查并核实。
公示情况和结果要填写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12
确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如培养联系人为正式党员,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相应栏内签署介绍人意见。
入党志愿书的填写要做到严肃、认真、规范,不要有明显的涂改痕迹。
13
召开“通表大会”
召开党员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
按规定程序进行。
14
院党委审查
对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要退回支部重新整改。
15
院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提出能否发展入党的建议意见。
按党员条件对发展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谈话情况和意见由谈话人自己填写。
16
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在2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逐个讨论审批新党员。
签署院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学生新党员名册》。
17
学校组织部审批
将《学生新党员名册》和新党员材料一起送到学校组织部审批。
组织部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18
发放批准入党通知书
通知到本人和所在党支部,并将新党员材料归档。
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交学院党务信息员。
19
入党宣誓
举行入党宣誓大会,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可根据情况集中进行)。
20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党员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交一次思想汇报。
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每一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表》。
21
预备期满转正
本人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提交转正申请,支部召开大会,逐个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期间受到学校处分的或预备期满时仍有不合格科目的,要延长预备期
以支部名义统一到学院教务员处打印成绩单。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的决议,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预备期满不能转正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2
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在2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对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进行审批。
签署院党委审批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名册》。
23
学校组织部审批
将《预备党员转正名册》和党员材料一起送到学校组织部审批。
组织部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24
发放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到本人和所在党支部,并将党员材料归档。
将转正名册交学院党务信息员。

二、发展党员的基本条件
(一)入党要具备什么条件
要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
(2)政治思想表现好,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模范遵规守纪,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
(3)对学生要求学习优秀,成绩与综合考核在班级排名靠前;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出色组织分配的完成各项任务;
(5)以自身努力为学校、学院争光或作出突出贡献。
(6)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学院的校园环境。
(7)必须经历学院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二)发展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必备条件
共产党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具有崇高地位。在校大学生中要求入党的人多,而发展党员受上级部门比例和指标限制,因此竞争较激烈。要在大学期间入党,必须从表现特别优秀、突出的方向去努力。为了保证把真正优秀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我院在发展预备党员中,下列具体条件成为入党的必备条件:
1、思想政治好,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各方面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以学习成绩优秀取胜,成绩排名必须在班上前列。
3、担任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业绩突出;或某些方面为班级、系里及学校作出了较大贡献;成绩与综合考核在班级排名中上。
4、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各种奖励者。
5、当年度考试考核没有不及格科目;未受过任何学校处分。
6、为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入党积极分子一年考察期里,必须有3个课时以上的义务服务。(以接受服务的单位开具的证明为凭证)
需要说明的是,具备了上述必备条件者不等于就可以是党员,还必须经团组织推荐、系党组织选拔、上级党组织申述批准,严格考察等才能真正入党。
(三)其他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发展党员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来进行。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
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3、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
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意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意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好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一发展党员的重点。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出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4、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5、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注意研究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6、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是: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做出突出成绩。防止用业务水平代替党员标准、用学习成绩代替党员标准等。同时,在对党员标准的把握上,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生畏;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曲解标准。发展党员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防止顾此失彼。既要慎重发展,防止突出发展党员,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