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5届毕业生就业资料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资料征订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工本费缴纳通知》的有关精神,目前2014年的缴费文件还未下发,但根据我院2015届(11级)毕业生3+0.5+0.5的教学模式,现需提前收取就业资料费用,每人须交资料费共计8元,(其中8元包括《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登记表》),请各学部根据通知以班为单位自行组织收齐,于2月20日-3月7日交到学院财务处,并凭缴费单到学部做好登记。逾期不交,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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