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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广州增城区青少年宫招聘简章

作者:计算机系 发布时间:2016-11-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人数 
   招用岗位为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聘员,招用人数5名。(详见附件1)。
二、招用条件和工作待遇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

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4.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3工作待遇                          
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及

其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三、招用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

5:30);
(3)报名地点: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和平路22号

北楼305室);
(4)报名需提交资料:《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附件2)、

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书(应届毕

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计

生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

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
(2)我宫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名单,具体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微

信公众号上公布;
(3)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招用时资格终审,

并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
2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40%

、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

微信公众号具体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试者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 为确

保招用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岗位在首次公开招用未

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或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和考试时

间,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

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招用程序。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与面试人数

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

到1:5的,按照实际人数

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具体名单以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增城区青

少年宫微信公众号上公

布);
(2)地点: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面试试题,总分为100分。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

质、综合分析能力、应

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按60%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

排补考。
3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

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办公室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

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身体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个别体检项目的,

待身体适合时补回没有进行体检项目;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4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招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

微信公众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

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公示和招用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

次递补人选;
(二)本次招用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用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人:何汉槟、罗征琼,电话:020-82750588

                                                                广州市增城区青少年宫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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