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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媒体课室使用的要求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5-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我院近来多媒体课室管理出现的各种情况,现对我院多媒体课室的使用再次强调以下要求:
     1、教师需提前15分钟到钥匙管理员处领取钥匙,上完课后应尽快归还,严禁教师使用完课室后推迟归还或请其他人代还钥匙;
     2、课室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关好课室门窗。
     3、如因课程变动需要调换课室,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课者,应先填写调课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4、除正常上课外,多媒体课室原则上不准借用于其他用途,如系部确需使用多媒体课室进行教研或科研等活动的,需提前三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借用课室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5、教务处每周周一在教务处网页通知栏处公布上周多媒体课室使用情况,对出现未关门窗等情况的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备案,如累计超过5次者,将严格审查该教师下学期使用多媒体课室的资格。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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