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及各课题负责人:
为推动我院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学院现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按建设周期对2013年至2015年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校内结题验收、对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请各学部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项目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一)2013年、2014年申请省级立项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省教育厅组织验收暂缓通过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申请第二次结题验收,并填写好《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于11月10日前连同项目研究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鉴定后向省教育厅申请项目第二次验收,如不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如期进行第二次项目验收,学院将申请作为撤销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二)2015年申请省级立项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于11月10日前连同项目研究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鉴定后向省教育厅申请项目验收。如不能参加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暂缓验收的说明材料(包括申请暂缓验收原因和当前建设情况等),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请暂缓验收。
(三)2016年申请省级立项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2),并于11月10日前连同项目研究进度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如不能按建设周期完成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向学院提出申请报告,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请项目研究工作延期。
(四)2017年申请省级立项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题论证报告》(附件3),并于10月26日前连同项目申请书上所附前期研究材料送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开题论证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二、项目材料提交要求
鉴于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通过率低,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请以上各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学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学部负责人要督促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组织项目材料,提交材料注意规范,除对应检查申请表外按实际情况需要使用《佐证材料封面目录》(附件5)、《质量工程项目更换人员申请表》(附件6)和《课题结题延期申请书》(附件7)。
三、其他说明
本次检查涉及的所有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见《华立学院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检查汇总表》(附件8)。省级质量工程结题项目可以作为申报晋升职称的依据。历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如不按期参加校内各项检查,学院将终止项目建设,向省教育厅申请取消项目立项。
本文附件不随文下发,所有表格和申请书可在学院质量工程网站或教学管理群下载。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