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及各课题负责人:
为推动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研究,学院现按建设周期对2016年、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2016年以前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含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部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中期检查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一) 2016年、2017年学院立项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分别为24项和20项,请承担项目研究的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校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格》(附件1),并于11月10日前连同当前项目研究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如不能如期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应提交《课题结题延期申请书》(附件2)。
(二)如2016年项目建设成果比较丰富且经专家鉴定确实达到结题要求可提前申请结题验收,不参加中期检查;通过结题验收后,可继续使用原课题立项剩余经费。
二、结题验收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一)2016年1月以前的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结题验收,并如实填写对应的结题报告书《校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格》(附件3)。请项目负责人在校内或校外委托两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副高及以上的专家结合项目类型要求对所负责项目进行鉴定,签署专家意见后于12月10日前连同项目的研究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督导科,再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二)结题项目可以作为申报晋升职称的依据。如不申请结题验收,将终止项目,取消项目立项。
以上请各学部及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检查涉及的所有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见《华立学院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汇总表》(附件4)。
(二)项目如需更换项目组成员请填写、提交《质量工程项目更换人员申请表》(附件5),项目佐证材料需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封面与目录》(附件6)。
(三)附件不随文下发,所有表格可在学院质量工程网站或教学管理群下载。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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