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暨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广工大华立院教字[2021]19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本次我校共25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参与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详情见附件)。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至1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提出的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提出的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本次公示的评审结果无异议或异议得到妥善处理后,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将2016-2021年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
投诉受理部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2901324
邮箱:hljxbs@126.com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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