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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16: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研究,学校现按建设周期对2019-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结题验收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

(一)2019、2020年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必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21年的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正常参加本次结题验收、2022年的项目如建设效果较好,预测已达到结题标准,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结题验收。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在《校级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格》(附件1)中选择对应的结题报告书如实填写建设情况。

(二)请项目负责人在校内或校外委托两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副高及以上的专家结合项目类型要求对所负责项目进行鉴定,签署专家意见。二级学院于7月8日前先组织验收,于7月10日前将项目的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郭苑钤老师,再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是否通过结题验收。

(三)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只有一次延期机会,2021年个别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结题可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附2);经教务处审核,如确有继续建设必要,可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2022年的项目无须提出延期申请,不申请参加本次验收则直接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

(四)上一年度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再次提供材料完成验收工作,否则直接视为不通过处理;重新提交的材料必须包含近一年来新的成果。

(五)结题项目可以作为申报晋升职称的依据。以上项目如不按建设周期或相关规定参加验收,将终止项目,取消项目立项。

以上请各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遵照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验收涉及的所有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见《华立学院2024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二)项目如需更换项目组成员请填写、提交《广州华立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项目佐证材料需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封面与目录》(附件5)。

(三)已立项为省级项目的校级项目,可直接参加省级项目的校内结题验收,如在此次验收前已在校内结题验收通过,无须重复参加验收,直接认定为结题验收通过。

附件:

1.校级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表格

2.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

3.华立学院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4.广州华立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佐证材料封面与目录

 

广州华立学院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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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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