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华立学院2023年秋季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本科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材编写质量,根据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实际,为调动和鼓励我校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编写高水平特色教材,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决定启动2023年秋季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新编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学校重点支持:
1.紧密配合学校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中急需的教材;
2.为加强实验教学环节,调整或增加实验内容的教材;
3.反映我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的教材;
4.课程思政教材;
5.利用在线课程平台开展立体化教材;
6.创新创业类系列教材。
二、申报要求
1.立项申报的教材主编须由我校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拥有3年及以上相应课程一线教学经验。
2.坚持“凡编必审”原则。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广州华立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中要求对立项教材的编写人员进行审查。
3.项目负责人能够保证立项教材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
4.每位项目申请人作为教材主编限报1项,且作为其他教材项目的编写组成员不能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1.立项申请。项目申请人向本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广州华立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附件1)。
2.立项初审。各教学单位对申报选题要进行严格评审,并按照申报要求择优向学校推荐。
3.立项终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立项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
1.周期: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从2023年12月起至2025年12月,以教材正式出版为结题必要要求,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有关结题手续,原则上不应超过项目任务或合同书规定截至时间一年。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且项目负责人2年之内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教材立项。
2.经费:对于立项教材,学校将给予资金资助。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拟出版的教材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拨付一部分资金(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正式出版后拨付剩余资金(需提供教材封面及版权页扫描件),项目结题时仍未到达经费拨付条件的项目,不再拨付。
3.管理:项目采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各学院、教学单位在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和实践条件。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材料提交及具体安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推荐,鼓励和支持优秀教材积极申报。各学院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科:
1.《广州华立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立项申报表》(附件1)(word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2.《广州华立学院自编教材编写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3.教材编写大纲、样章等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2901324
地点:增城校区综合楼117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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