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和《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相关规定,经学校二级学院核对,截至目前,尚有1270名新生未履行报到手续、请假或已办理放弃入学资格手续,以上新生均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再办理注册手续,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教务处。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20-82901324
附件:广州华立学院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公示名单.xls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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