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往届结业生毕业、学位复议的通知
各往届结业生:
根据《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往届结业生申请毕业和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跟班重修并参加重修考试后,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可申请毕业和学位复议。
二、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往届生,于11月20日前,向二级学院教务员提交申请,逾期不受理。
三、申请材料
1、毕业复议和学位复议申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业证)
2、学历照片两张(与学信网一致)纸质版
3、成绩单(由二级学院教务员提供)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6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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