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曾志科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兹有机电工程学院2020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班曾志科同学,性别:男,学号:512015012197,该生自2023年8月起,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离校,并且超二十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四)及《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五)的相关规定,经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处审核,并报2024年4月1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曾志科同学按自动退学处理。现决定通过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期满视为送达本人。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20-82901324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04月23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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