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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立学院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 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华立学院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

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要求,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提供政策决策支撑,教育部办公厅决定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国普通本科高校范围内推广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因此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现需报送学生校内实习数据至教务部办公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实习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发挥重要作用。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请各二级学院教学主任参照2022-2023(1)学期需上报实习课程(附件1),确定本学院需填报的实习课程。接着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报2022-2023(1)学期校内实习监管数据表(附件3)至教务处熊吉敏处。

(二)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教学主任加强统筹指导,组织学院校内实习课程相关负责人认真填报,稳妥推进高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高校更新实习数据。(特别提醒,部分实习课程不止一个教师,涉及学生分组,每个学生对应一条数据,对应其实际指导教师。

(三)时间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前完成 2022—2023(1)学期数据填报准备工作,2022-2023(2)学期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实习结束后及时更新填写发放至教务处熊吉敏)。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熊吉敏。

联系电话:82901324

附件1:2022-2023(1)学期需上报实习课程

附件2:填写说明

附件3:实习监管数据表

附件12022-2023(1)学期需上报实习课程.xlsx

附件3实习监管数据发各学院.xlsx

附件2填写说明.xls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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