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有序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议
各二级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在答辩前对所指导的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基层教学单位(专业)须在答辩前对本专业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派1名评阅教师进行评阅,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内容给出科学、准确的评价,并在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维普)成绩管理界面录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议成绩。
二、答辩准备与资格审查
(一)答辩前各专业应严格按要求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审查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附件1)的要求,督促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并组织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进行验收。
(二)各二级学院严格掌控维普系统中本届毕业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提交论文、检测、评阅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及完成情况。
(三)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要求论文重复率需低于25%;指导教师应尽早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检测。
三、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全院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专业成立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答辩工作;可以组成多个答辩小组,每组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进行答辩。
(二)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在2023年4月12日至4月28日进行,各二级学院须在4月12日前做好本学院的答辩工作安排,并填写《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三)各二级学院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录入维普论文管理系统,并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答辩学生分组名单、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
四、成绩评定
(一)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附件3),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给出建议成绩,答辩后,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最后由专业答辩委员会评定给出总评成绩,并掌握整个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平衡(成绩正态分布,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不得超过本专业学生的5%)。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在4月15日至5月8日,各二级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维普)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
五、后期工作要求
(一)答辩结束后,学生应根据指导老师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上传终稿和答辩记录表至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维普),上传截止时间为5月8日。
(二)答辩结束后,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资料按《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附件4)打印、装订,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提交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在教学档案室存档。
(三)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总结工作,并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分析,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以便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材料》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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