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AI+建设、“四新”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大湾区建设、乡村振兴建设为导向,深化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引导高校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改革基础,积累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项目类型
我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重点围绕AI+教育创新、"四新"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大湾区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四大方向,预期构建八大特色化教学改革项目类型(请参考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造智能化、开放共享的实践教学平台;
2、校企联合实验室:深化产教融合,共建技术创新实验室;
3、科产教融合实践基地:构建"教学-科研-产业"三位一体育人平台;
4、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沉浸式育人区域;
5、课程教研室:推进"四新"建设的课程改革中枢;
6、现代产业学院:对接大湾区战略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特区;
7、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面向AI+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8、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工程。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所主持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
(二)所主持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4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2023年度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所主持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五、材料报送与联系方式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提交至各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及《广州华立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纸质版报交给教务处115。
(三)上传系统。在教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见《科研管理系统平台使用说明》(附件4)。
系统网址:https://aims.hualixy.edu.cn/keyan/?btwaf=26629030。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巍老师,联系电话:020-31362194。
六、其他
凡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省级项目立项,按省级项目标准资助经费,不重复资助。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各类申请书(建设任务书)
附件4 科研管理系统平台使用说明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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