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教务处>详细内容

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系:
毕业论文(设计)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个重要学习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效果及研究能力的一次综合培养,是高等学历教育最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增强专业意识、完成工程训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本学院本、专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部、系按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规范毕业实践环节的过程管理,加强毕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部、系必须按《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定》(该规定已经下发到教师和学生人手一册)执行,安排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2、注重选题的指导及其开题环节,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督促老师在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同时,应该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就业工作。教师即要在专业上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指导,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思想。
  3、各部、系要先进行自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情况(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学生考勤表、周志等)是否按照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开展的进度是否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的要求进行等。
  4、把以上自查情况汇总到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中。
      5、教务处准备下个星期三派教学督导和教务员对各部、系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及上述相关毕业论文的材料进行检查。
  6、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一项必不可少重要的教学环节,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表格及管理文件由各部、系教务员收集按专业类别进行归档保管,切不遗失。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