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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08:58: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向学生明确评教的意义和程序。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客观、理性地评教,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现根据工作安排,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主体: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2019级建筑学、其他年级需要评教的学生

2评教对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

3评教时间:本次评教采取分段评教:

2023级:202312月14-12月18日08:00-12:00

2022级:202312月14日-12月18日12:00-16:00

2021202312月14日-12月18日16:00-20:00

2020及其他年级202312月14日-12月18日20:00-8:00

12月19日-12月31日持续开放,不限时间段和年级

4评教网址:本次评教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https://www.hltz.net/hlxy_jsxsd/,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若遗失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忘记密码处进行操作,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各学院教务员

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进入评价后可以看见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点击评价,可以看见相应的评价指标,勾选对应的选择框。全部选择完之后点击保存或提交(注:保存后还可以修改,提交之后不能修改)。保存或提交后可以看见自己对这位老师的评分,是否保存,是否提交等情况。

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所修课程成绩学生参评率低的教师将会影响参与评选“最受欢迎教师”和“金银牌教师”。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学生评教系统仅在评教时间段之内开放,其它时间将不予开放,请各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督促学生尽快完成评教

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广州华立学院“学生评教”工作规范的行为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或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手册.doc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312月13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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