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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开展评选“最受欢迎的教师”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8-07-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处(室)、学生班:
     为了建设良好的教风,促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我院决定开展“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本学期任课的全体教师。
    二、评选时限:每学期第十六周至学期末截止。
    三、评选标准:按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四项设立指标,具体要求另发至各班级及课任教师。
    四、评选方式:
    1、学院每学期按任课教师人数的百分之八确定本学期“最受欢迎的教师”的评选人数。
    2、以自然班为单位,在每学期第16周至学期末各班同学根据评选条件在班主任主持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每班以最高得票教师当选为学院“最受欢迎的教师”候选人。
    3、从各班推选出的候选人中,按得票率从高到低录选(得票率指:候选人获得的票数与该班实际总票数之比)。
    五:表彰:
    1、当选教师名单报学院备案,供学年末绩效考核及职称评定参考。
    2、学院在每年教师节表彰“最受欢迎的教师”,并予以一定奖励,以资鼓励。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希望全院师生积极参与并予以支持。
 
附件:《 “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标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                               “最受欢迎的教师”评选标准
为人师表,遵纪守时
治学严谨,备课充分,讲授熟练
答疑耐心,批改作业认真
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难点清楚
学术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教学信息量大
启发思维,学生参与,课堂气氛活跃
联系实际,例证综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语言规范,表达清晰,板书整齐,辅助教学手段运用得当
锐意改革,激励创新,提高学生知识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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