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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2008-2009年下学期重修、补修申请的相关说明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2-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

     我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已开始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本学期前三周,即2009年2月9日至2月27日截止,申请重修或补修的同学请到各系部教务员处领取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批程序,过期我处不再接受申请。

      重修每名同学每学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其中论文、实习、实践类课程必须跟班上课,其他课程在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也要求要跟班上课,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好上课时间和重修科目。其中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本学期不给予重修,重修时间为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由于转专业、留级、休学等原因造成愿修读专业(班级)和现就读专业(班级)教学计划有差异的需补修有差异的课程。专插本学生申请转专业者,须补修现就读专业中专业基础课程(具体科目由各系部根据培养方案制定。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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