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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相关要求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2-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维护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转,合理分配、使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作用,提高上课效率和质量,保证多媒体设备安全,现对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的各部门作如下要求:
1、多媒体时要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2、教师应在上课前五分钟到钥匙管理员处(各教学楼有阿姨专门负责钥匙的管理)领取所在课室的钥匙。课后应当将钥匙即时归还管理员处(不得请学生代领代还,如有学生因需清洁教室卫生的,教师须要求学生至教务处借钥匙。),如钥匙管理员不在,可以归还到教务处。
3、在使用完后要安全关闭多媒体设备,在课后离开教室前要认真检查教室的门窗、照明灯等是否关好,确认没有问题后方能离开教室。
4、在9-10节、星期五7-8节、星期六、日上课的教师需到教务处领用多媒体教室钥匙。特别在9-10节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各部门在下课后必须认真检查门窗、电源、多媒体设备是否关好,如有因门窗、电源、多媒体设备没有关好导致多媒体设备遗失、损坏等情况的,将会要求各部门相关责任人赔偿损失;对于晚上保安检查出没有关多媒体教室门窗、电源、多媒体设备的,我处会于当天晚上通知相关责任人回校关好,并于第二天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5、未经教务处审批同意不得私自使用、调换多媒体教室上课。
6、对于不按以上要求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我处将保留是否给予其继续使用多媒体的资格,对于违反规定三次以上的教师取消其继续使用多媒体的资格并给予相关的处分。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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