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七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08]47号),请根据通知,认真做好参评工作。主要要求如下:
1. 各部门组织或个人自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底期间发表的高等教育类论文、专著均可参与评选;
2. 各部门将有关资料(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09年3月13日之前上交至教务处宋金莲处,我院将会推荐论文1-2篇或专著1部上报至省高教学会,经省高教会评选之后,再由省高教会择优上报至全国高等教育学会参与最后的评选。
3. 由学院组织专家对交上来的论文(或专著)进行初步筛选,对于学院推荐参评的论文(或专著),每篇(部)需交评审费100元。
4. 我院上交相关资料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3日,过期不候。
详情请参看网页http://www.hie.edu.cn/yjcg/news.asp?new=151或附件。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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