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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201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9-03-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了做好我院201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普通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我院201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摄像对象:2010届毕业生(2269人)

二、摄像时间:200941(具体拍摄时间及顺序见附件一)

三、摄像地点:图书馆西侧羽毛球场

四、收费:15/人。各班班长于324日前收齐后,以班为单位到财务处(综合楼107室)交费,并将缴费收据交到系部教务员处,由教务员汇总交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200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落实层层责任制。

2、学生要认真核对《2010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的各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在核对签名处签名。

3、图像采集流程:电脑上输入本人学→  核对个人资料《全国高校毕业生采集学生名单》上签名 → 按签名顺序开始照相。

4、着装整洁,不能穿黄色、蓝色、紫色上衣或外套。

5次图像采集工作直接关系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凡是应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不得请假,如有不按规定时间回校参加电子摄像信息采集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派员到我院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比较紧凑,各系部要认真做好组织安排工作。摄像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及班长须按照《2010届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的顺序提前20分钟组织好学生排好队伍等候拍摄(具体拍摄时间及顺序见附件一),并负责维护好现场纪律和秩序。

7、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电子摄像信息采集。

8、毕业图像采集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的,所上课程暂停,如老师需要补课的,请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09313

附件一 201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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