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教务处>详细内容

教务处

2010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毕业设计创新大赛(转发)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0-03-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宗旨
1、向全社会展示广东高校工业设计专业的最高设计水平;
2、选拔优秀的项目与作品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

二、大赛名称
1、中文名称:2010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毕业设计创新大赛暨“毅昌杯”奖
2、英文名称:Guangdong Universities Industrial Design Graduation Project Competition
With ECHON Award. 2010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各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专业及相关专业(如家具设计、陶瓷设计、玩具设计、皮具设计、首饰设计等)2009、2010 届毕业生,以毕业设计作品参赛。
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系、专业为单位,由学校统一报名参赛。

四、大赛内容
2010 届工业设计专业毕业生所创意设计的各类工业产品(电脑设备、数码电子、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日用陶瓷、家具、玩具、文具、皮具、首饰等)原创毕业设计作品,由设计构思草图、设计说明、设计预想图、模型图片组成的平面图版与实物(模型)形式参加竞赛。
大赛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美术馆举办展览,展出 500 件参赛作品,并从中所选出 100 件入围作品进行参与盲评,产生最终获奖作品,在展览开幕时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

五、大赛组别
大赛设“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两个组别进行分别评选。

六、参赛流程
1、 报 名:2010 年3月16日至4月20日
所有参赛者均必须到2010广州工业设计教育博览会官方网站在线填写 “为中国创造—2010 广东高校工业设计专业毕业设计创新大赛报名表”,确定报名信息后于网站页面中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获得随机生成的 6 位数参赛编号,然后由学生本人打印后送交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各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2、 提交作品: 2010 年5月10日前
每位参赛者提交一件参赛作品,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2幅jpg图。参赛者将自己的参赛作品编辑、排版后生成 2 幅 A 4 尺寸的jpg 格式作品图稿电子文件并以报名时所获得的 6 位数参赛编号命名自己的文件,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上传至博览会官方网站。
3、 大赛初评: 2010 年5月20日前
由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教学指导委员会(筹)聘请专家组成的“2010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分组别对所有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产生 400 件入围参展作品(本科240件、高职高专160件)与100 件(本科 60 件、高职高专 40件)获终评入选资格的作品,同时在网上公示并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作者本人与所在院校联系人。
4、 作品提交: 2010 年6月10日前
获入围参展、入选终评资格的学生应在此时段内将自己的作品进行深化完善,并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版面编排格式,将作品的相关内容(设计草图、设计说明、预想图、模型照片等)编辑出 1 幅 A0 尺寸的纵向图版(1194mm×840mm,jpg格式,精度180dpi)电子文件,由所在院校联系人汇总为 DVD 光盘,送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5、 布 展:2010 年6月24-26日
上述共 500 件获入围、入选资格的作品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运送实物(模型),并根据组委会划定的各校参展区域布展;组委会提供统一的版面输出与实物展台。
6、 终 评: 2010 年6月27日
由“2010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在专门展区展示的、已隐去作者姓名、所属院校等关键信息的 100 件终评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各奖项的最终获奖作品与推荐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项目与作品。
7、 颁奖活动暨展览开幕式: 2010 年6月28日至7月5日
大赛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组织隆重的颁奖活动,同时宣布大展开幕。

七、奖项设置
1、 奖项分“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院校组”两组,分别评选与颁奖。
2、 本科院校组:
一等奖— 若干名;
二等奖— 若干名;
三等奖— 若干名;
优秀奖— 若干名。
3、 高职高专院校组:
一等奖— 若干名;
二等奖— 若干名;
三等奖— 若干名;
优秀奖— 若干名。
4、 最佳组织奖:
本科院校 若干所;

高职高专若干所。
组委会根据所有参加院校选送作品的总数量、作品质量、获奖学生数量、组织与配合程度等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选。

八、评选标准
初评与终评均遵照“创新”、“可用”、“易用”、“环保”、“审美”、“精致”6 个评价元素对参赛作品评选,并根据两个组别制定评价元素权重有所不同的细则。

九、知识产权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十、主办方权利
1、 主办方有选择参赛院校的权利;
2、 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权利;
3、 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2010 广东省高等学校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0年3月17日

      经与主办方协商,本次比赛欢迎我院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请各报名同学根据报名通知进行报名。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10年3月3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