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系):
按《2008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0年度第二批校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精品课程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特殊情况的可为讲师)。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见附件1)。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1位主讲教师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2.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课程网络畅通,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3.申报课程被评为校精品课程后,要保证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申报办法
请各学部(系)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有关联系人信息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格式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学部(系)于2010年7月13日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一份(见附件3、附件4),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课程,不予接受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电 话:82901324
邮 箱:hualixyjyk@163.com
五、评审专家组
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附件2: 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4: 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申请表.doc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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