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校内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学校启动广东省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校内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及 5 年(含)以上本科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 3 个学年度,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 108 学时/学年。
3.团队规模一般应在 5 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鼓励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4.团队具有较强的课程思政育人意识,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能够找准育人角度,深入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政元素,丰富教学内容,教学主题生动鲜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达到润物无声的教学效果。
5.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6.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和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起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7.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的省级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7.同等条件下,已通过验收的省级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二)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且已实施学分管理,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 5 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 60 周岁)。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能够准确把握本门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思政目标,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取得突出的育人效果。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深挖课程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讲授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且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突出思政教育考核要素。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申报的课程以及通过验收的省级课程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 30-60 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 5 年(含)以上本科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年龄一般在 60 周岁以下。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二、学校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项目指标共4个,原则上需覆盖团队、课程、课堂3类项目。
三、其他事项
1.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主持一类示范项目申报,最多可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已是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的,不建议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
2.获评认定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将优先推送参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获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将同时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思政)本科课程,同时应继续建设和完善,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 5 年。
四、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课程、课堂,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填写“申报书”(附件2—4)并提交所在学院。学院须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申报材料由学院(部)整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请各学院(部)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以及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115办公室。示范课程和示范课堂还需提交1节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
联系人:冯婉雯;联系电话:020-31362194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团队申报书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4: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申报书
附件5: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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