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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评选2011年度优秀教务员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1-12-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进一步做好常规性基层教学管理工作,调动教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总结教学管理经验和成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2011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表彰工作,望各学部按照“坚持标准、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2、尊重教师,关爱学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学院和学部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管理的有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
    4、有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院及学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5、至2011年11月30日,在教务员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近一年内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二、申报办法
    在坚持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用由教务员本人申请与所在学部按照规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学院提出申报。
三、评选程序
    1、拟申请的教务员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教务员申报表》,由学部签署推荐意见。
    2、各学部将候选人材料于 2011年12月9日之前报教务处进行汇总。
    3、教务处将汇总的候选名单报主管院长初步审定,然后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确定名单。
    4、院务会议审定名单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
三、评选名额
    评定优秀教务员名额共3~5名。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优秀教务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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