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0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高校“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1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院将组织“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校省两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教材推荐方式及步骤
1.推荐教材第一主编必须为我院教师。
2.各学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材出版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2)统计并汇总本教学单位的出版情况和推荐教材情况。
3.学院将按照规划教材的推荐范围和推荐原则,以不超过全院《统计表》中教材数量5%的标准报广东省教育厅推荐为规划教材。
以上材料请各学部务必认真统计,准确填写,并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和数据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处教材科叶仕通老师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下面提供各学部可参考“2007-2011学年教师出版教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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