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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放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4-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工作将于2013年4月2日15:30至2013年4月6日12:30期间开始,现就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的选课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
    1、选课对象
        2009级至201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选课地址:http://10.10.2.30  或 http://10.10.2.17  (内网)或  http://61.144.79.251  (外网)
    3、选课要求:
        本次选课除了2009级学生可选3门课程,其他年级只能选一门课程,对于开课课程不满81人以上的,将会删除选课名单,并于4月7日重新开放选课。本次选课优选开给2009级学生选课,2009级学生选课提前至2013年4月2日上午8:30分开始。
    4、选课账号与密码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学生的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如果忘记密码,请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到教务处学籍科李老师处查询。
    5、注意事项:选修以下类型的课程,成绩无效。
        (1)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除学部特别要求的之外);
        (2)重复选择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
二、上课时间:从第6周至第17周,具体上课时间以个人课表为准。
三、考勤与考核
     1、学生必须按照本人选课课表上课,任课教师负责本教学班的管理和考勤。缺课四次或者教务处随机抽查缺课三次及以上者,取消其上课资格,并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2、公共选修课采取考查方式,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把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一份纸质成绩单签名后交教务处。
     3、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需补考,但需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重新选课。
     另:对于学部已开公共选修课的班级,不需再选公共选修课。请相关学部指导学生理性的去选择公共选修课,不要盲目的进行多选。对于课程性质、学分、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只记为一门课程,请学部指导学生选课时,告知学生不要随意乱点,选课确认后需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是否有选上;如有学生选了公共选修课后无故不去上课的,我处将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并计入学生成绩单。
 
 
教务处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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