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限额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类别、师资力量及往年立项率和结题率等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请附件列表中已明确限额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我厅将直接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未列入限额表中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我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经遴选后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应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
二、注重申报工作质量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6年4月11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汇总表需要排序),一并发送至jky37627887@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有关《通知》内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onsgep.moe.edu.cn)或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http://202.116.224.16/)下载。
联系人:刘慧慧、黄黎露,电话:(020)37628711、37627887;传真:(020)37627742,邮箱:jky37627887@126.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7房,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03-01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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