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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学士学位证明书办理流程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3-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是学士学位证明书办理的流程:

 

 

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主页-学籍管理

下载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申请补发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综合楼院办档案室复印材料:入学录取名册

(学生书写申请,由学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后,到综合楼213学院办公室找朱老师办理)

综合楼教务处复印材料:学位证发证记录

综合楼财务室交补办学位证明书工本费

  交以下材料到教务处:

1、毕业当年新华社图片统一照相(大一寸)1张

2、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申请补发学位证明书审批表

  3、入学录取名册

  4、学位证发证记录  

  5、补办证明书交费收据

6、身份证复印件

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凭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领证明书

(本人可咨询联系方式:82901324,进行预约)

2009428204814721.doc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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