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教务处>详细内容

教务处

关于2021年下半年往届结业生毕业、学位复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1-1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往届结业生:

  根据《广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章第六十条、七十条规定,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而结业的往届生,申请跟班重修并参加重修考试后,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可申请毕业复议、学位复议。请符合条件的往届生请在11月26日之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毕业复议和学位复议材料(含毕业复议申请表、学位复议申请表、成绩单)交到二级学院教务员处,逾期不受理。

 

广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16日

 

温馨提示:

1、毕业复议申请表、学位复议申请表可在二级学院教务员处领取。

2、复议的同学还需提交当年学院统一组织拍摄的学历照片各两张(与学信网一致的照片)纸质版。

3、成绩单到二级教务员处打印并由二级学院教务员审核签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