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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向学生明确评教的意义和程序。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客观、理性地评教,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现根据工作安排,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主体:2017级建筑学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2.评教对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

3.评教时间:本次评教采取分段评教:

2021级: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08:00-12:00

2020级: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12:00-16:00

2019级: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16:00-20:00

2018级以及2017级建筑学: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20:00-08:00

124-1210日持续开放,不限时间段和年级

4.评教网址:本次评教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https://www.hltz.net/hlxy_jsxsd/,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若遗失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忘记密码处进行操作,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各二级学院教务员;

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进入评价后可以看见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点击评价,可以看见相应的评价指标和相应的分数,勾选分数对应的选择框。全部选择完之后点击保存或提交。(注:保存后还可以修改,提交之后不能修改)。保存或提交后可以看见自己对这位老师的评分,是否保存,是否提交等情况。

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查询,不能参加选课。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广州华立学院“学生评教”工作规范的行为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或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附: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学生评教操作手册.doc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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