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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2-12-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向学生明确评教的意义和程序。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客观、理性地评教,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现根据工作安排,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主体:20222021202020192018级建筑学其他年级需要评教的学生

2.评教对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

3.评教时间:本次评教采取分段评教:

2022级:202212月14-12月1808:00-12:00

2021级:202212月14-12月1812:00-16:00

2020级:202212月14-12月1816:00-20:00

    20192018级建筑学及其他年级:2022年12月14日-12月18日20:00-08:00

1219-1230日持续开放,不限时间段和年级;

4.评教网址:本次评教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https://www.hltz.net/hlxy_jsxsd/,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若遗失可自行在教务管理系统忘记密码处进行操作,如还有问题可咨询各二级学院教务员;

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进入评价后可以看见需要评价的课程,然后点击评价,可以看见相应的评价指标,勾选对应的选择框。全部选择完之后点击保存或提交(注:保存后还可以修改,提交之后不能修改)。保存或提交后可以看见自己对这位老师的评分,是否保存,是否提交等情况。

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所修课程成绩,不能查看课表,不能参加选课。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广州华立学院“学生评教”工作规范的行为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或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手册.docx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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