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教务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激励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我校教学管理水平,及时表彰在我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学管理人员,我校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优秀教务员评选对象: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员
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对象:教务处人员、各二级学院(部)主管校内教学的院长和教学主任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各部门和师生反映良好。
3.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
4.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具体评审条件请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优秀教务员、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
三、评选流程:
1. 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对本部门申请资格及评选材料进行初审,并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教务处(综合楼110室)陈梦婷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稿,邮箱:1614584548@qq.com。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评选。
2. 评审小组评审结束,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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