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向学生明确评教的意义和程序。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对待,客观、理性地评教,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现根据工作安排,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主体:2017级建筑学、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2、评教对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
3、评教时间:本次评教采取分段评教:
2020级: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
2019级:2021年1月5日 -2021年1月8日
2017级建筑学、2018级:2021年1月9日 -2021年1月12日
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8日期间不分年级
4、评教网址:本次评教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http://10.10.2.18,登录账号为学号,2020级新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
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教学质量评价”-选择课程-评教保存-所有课程填写完成后即可提交。
说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将无法登录查询,不能参加选课。任何学生不得代替其他同学评教,一经查实,评教结果无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评教”工作规范的行为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或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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