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实验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广州华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和督办工作。
1、实践形式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调查等。其中实验课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材料和手段,就某些特定问题进行有关的观察、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并得出或验证某些科学结论的课程,当实践形式为实验时,课程类别才列入实验课程范畴。教务处现由教务系统导出本学期开课计划中含实践学时的课程(附件1),请各学院在此基础上更新课程的实践形式,形成本学期实验课程教学计划。实验课程教学计划为合格评估和国家数据平台填报重要数据,请各学院院领导亲自把关督办,更新后的表格于4月2日下班前交教务处熊吉敏老师处。后续请各院系、实验室教师严格按照实验教学计划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工作。
2、凡列入教学计划中的实验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理论课含实践环节,实践环节为实验的课程),要按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开出实验项目,各院系要加强对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保证实验项目开出率达标,教务处也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考核。
3、各实验室必须按实验课程建立实验项目资料数据库,每学年年进行一次更新上报,并作为每年学校上报教育部和合格评估的基础数据资料;本学期请各学院根据更新后的实验课程开课计划(附件1),填写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于4月2日下班前交熊吉敏老师处。
4、请各学院参照《广州华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精神做好实验教学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5、实验课程归档材料包括教师教学类资料和学生学习类资料,资料存档规范及相关模板详见《广州华立学院实践教学资料存档规范》(附件4)。
附件1:教务系统导出2024-2025(2)开课计划中含实践学时课程信息一览表;
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2024-2025(2)学期实验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3:广州华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附件4:广州华立学院实践教学资料存档规范。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3月21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