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试行)
广州华立学院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3号)文件精神,推进学校非学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校院两级质量管理的协同性、有效度,完善自我评估制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建立我校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高素质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系统推进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学员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明确和落实分级教学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构建精细、精准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底线”意识,将质量标准、评价机制、管理要求等落实到非学历教育教学各环节,构建自觉、自律、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文化。
二、建设目标
立足学校非学历教育办学实际,在办学部门建立组织完善、职责清晰、运行有效的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机制。围绕项目建设、课程建设、培训教学和考核评价等非学历教育教学的关键环节,在目标和标准系统、资源配置系统、过程管理与运行系统、监控评价系统、反馈改进系统等5个方面改进方法和举措,完善涵盖全程、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三、组织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非学历教学质量保障的监督和管理;办学部门是非学历教育质量管理的实施主体,办学部门主要领导对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负责。
办学部门要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组织,理清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等管理的职责;落实和规范培训教学组织的各项工作;加强培训教学督导工作,切实承担起办学部门对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的指导、检查、咨询和评议等职责;引入培训学员、委托单位和用人单位等外部教学质量评价主体,形成由培训管理人员、学员、委托单位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协同联动的质量保障组织架构。
四、质量保障体系运行
(一)目标和要求系统
目标和标准系统是质量保障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属于质量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
办学部门应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根据非学历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训目标、结业要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各级目标体系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对照目标要求,以产出为导向,建立项目建设、课程建设、培训教学和培训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规范要求。
(二)资源配置系统
资源配置系统是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支撑,主要是对影响教学质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的保障与优化。
办学部门应以学员为中心,围绕目标要求,保障各项资源的合理配置,支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具体包含:师资队伍、教学经费等基本资源保障,课程、教材、培训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保障。
(三)过程管理与运行系统
过程管理与运行系统是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是在资源配置系统的支撑下,对目标和要求系统的具体实施过程。
办学部门根据培训目标,制定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课程体系,以目标为导向,有计划的组织和实施各环节教学活动,将质量要求落实到教学运行全过程。
(四)监控评价系统
监控评价系统是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是对目标体系的合理性和达成度、资源配置的保障度、过程运行管理的有效度进行多角度、全过程监控和评价的系统。
办学部门应充分利用听(看)课、教学检查、各类评估、座谈、调研调查等多种方式健全常态化的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可根据项目情况,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培训学员和相关单位等评价主体,逐步健全外部社会评价机制,构建全员参与、覆盖教学全过程、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监控评价体系。
监控评价的主要内容应该涵盖培训教学质量目标合理性评价、教学主要环节质量评价以及培训产出(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三个部分。
教学质量目标合理性评价主要指实现培训目标合理性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学部门须根据培训目标与办学定位、资源配置条件、学员发展和社会需求等内外条件的符合度,通过研讨、座谈和调查问卷等途径定期对培训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修正培训目标、修订培训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保证课程目标都能有效支撑对应的培训目标和要求。
教学培训主要环节质量评价是对质量目标和标准在教学运行过程中执行情况的监控与评价,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大纲)修订、培训教学、培训考核、研讨交流等环节。
培训产出(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包含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学员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和培训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五)反馈改进系统
反馈改进系统将监控评价系统输出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责任主体,实现对目标和要求系统、过程管理与运行系统、资源配置系统、监控评价系统的调控和持续改进。
内部信息反馈与调控:办学部门应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系统,将各种培训教学质量信息以口头、书面、会议、报告等形式进行个别反馈或内部信息公开,针对监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对整改的实际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外部信息反馈与调控:根据委托培训单位、用人单位、培训学员等的质量反馈信息,调整培训目标、质量要求和实施过程,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办学部门需每年向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报告是既是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日常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对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成效的自我评价。
五、质量文化建设
办学部门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的质量保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质量保障在培训方案制订、培训教学运行、培训方法手段改革中的导向作用,将学员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理念渗透到办学管理人员的价值理念、行为方式以及工作习惯中,从而影响至每位授课教师,形成具有自觉性、主动性的非学历教育质量文化,有效保障非学历教育教学质量。
六、教学主要环节质量评价
(一)培训课程教学方案(大纲)质量评价
培训课程内容(大纲)应落实课程思政的要求,确定新知识、新技能和提素质三维目标,体现目标导向的课程设计,突出课程的价值引领属性,反映教学手段的创新,落实课程考核的过程化。通过将培训课程目标和学员学习效果落实到课程教学各个环节,确保培训课程教学能够有效支撑培训目标与结业要求。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是培训教学质量的核心单元,是落实质量理念、保证课程目标达成的最根本环节。通过实施培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一方面保证课堂教学基本规范的质量底线要求,另一方面引导教师转变教学理念、提升课堂教学内涵,将立德树人要求、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融入教学,从而挖掘和培育具有应用型高校特色的培训课程。
(三)课程考核质量评价
对实施培训课程考核的非学历教育项目,考核环节的质量检查与评价除对试卷归档、试卷评阅的规范性进行检查之外,要加强对培训课程考核方案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课程考核环节质量保障成效等方面的检查与评价。
培训课程考核质量由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质量、课程考核分析质量、试卷档案规范性等几个方面构成。
培训课程考核结束后,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对试卷评阅和归档的规范性、课程考核分析以及持续改进情况开展检查与评价。
七、其他
(一)办学单位可根据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类型和特点,对照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实施。
(二)本质量管理体系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质量管理体系由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