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纪委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区纪委监委机关办案辅助人员18名、辅助管理人员4名、速录员3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用岗位的工作;
4.服从工作安排,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需外出开展审查调查;
5.报考条件:32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9:00至2022年3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各招考环节。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闭卷考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的人员名单以网络发布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要求回答问题准确、简练,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增城区纪委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提供的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3.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用手续。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用单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办案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参照我区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待遇执行,辅助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辅助管理人员待遇执行,速录员工资福利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辅助执法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一经招用,需在招用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含1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增城区纪委监委机关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须出示粤康码(穗康码)、防疫行程卡,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用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招用公告由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2829096。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纪委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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