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范围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22人。招聘范围为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6.热爱社区社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21日至2004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8.大专及以上学历;
9.须服从报考岗位相关工作地点的统一分配;
10.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①中共正式党员。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nanguan.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6ccng/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至6月28日下午17:00。17: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大于100k。下载填写《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请关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南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派遣到相应工作岗位,纳入到“社工岗”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履行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须服从区里统一调剂。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工资待遇均按照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试用期应发工资3760元/月,转正后应发工资3854元/月,应发工资指未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局统一列支,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组织实施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7.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28575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18955
附件1: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2022年长春市南关区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普通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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