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0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职责
(一)招聘岗位:辅警,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运作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招聘人数:100人,其中男辅警90人,女辅警10人。
(三)职责:协助人民警察从事和开展行政助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执法执勤及其他法律规定辅警可以从事的警务活动。
二、工作地点
工作区域为广州市黄埔区,应聘者需服从安排,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统一调配使用,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一)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和技能要求。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0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需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办公水平。
1.男性岗位:高中(含职高、中技)或以上学历;
2.女性岗位:大专或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和形象条件,体型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体检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五)因工作特殊性,应聘人员须完成全流程新冠疫苗接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226、227、228窗口(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
4.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如下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整齐整理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阅:
(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需手写个人报名表,务必确保字迹工整)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蓝底小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个人征信报告(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打印);
(6)社保记录复印件一份(如曾经有购买记录的);
(7)前一家工作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复印件(如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的,还需提供该公安机关提供的离职证明),证明内容含在岗时间、离职原因、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本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相关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者必须亲自前往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三)资格审核。综合考生个人基本情况、报考资格、学习工作经历、学历状况,以及岗位匹配程度等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于11月2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
(一)笔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础文化知识、时事、法律常识,公安基础知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附件2),所有项目测试成绩均为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项目主要为纵跳摸高和4乘10米折返跑。
(三)面试。
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和公安工作的匹配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未达招考岗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及入围情况将于全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依据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环节名单。
六、体检、毒品检测、考察
(一)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人员不足招聘岗位的,按照实际人数开展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需自付体检费用。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
体检包括肝功二项、全血细胞计数、肾功二项、空腹血糖、尿常规分析、胸片、心电图、肝胆脾胰B超、一般体格检查等项目,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详见附件3)执行。
(二)毒品检测。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辅警队伍,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遵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包含尿液检测板测试和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两项)。毒品筛查结果存在异常的,不予以录用。
(三)考察。按照考生提供的材料,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违法犯罪记录和信用征信等情况。经考察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录用。
七、聘用公示
考生经各环节考核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聘用公示,并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体检、毒品检测、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劳动合同、培训及薪酬福利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一旦被成功聘用,至少需在黄埔区公安分局服务满一年。
(二)入职后需接受每两年一次的15天集中封闭培训。
(三)人均工资福利开支约8.7万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
1.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及分局相关优待政策;
2.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3.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4.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住宿;
5.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6.加入工会组织并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负责最终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36253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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