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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作者:就业办 发布时间:2009-05-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是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主要是负责制定志愿者行动、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志愿者行动重大项目的策划、增长、实施等工作。为了广泛吸引人才,经团广州市委、广州市人事局批准,根据《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200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的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有关要求
综合管理岗位
(八级职员)
1
法学
硕士研究生
年龄32周岁以下,具有3年工作经验
行政管理岗位
(八级职员)
1
管理学
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3年工作经验
项目策划岗位
(九级职员)
4
理学、管理学、文学
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年龄28岁以下
培训岗位
(九级职员)
3
法学、社会学、外语
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年龄28岁以下
  2、拟招聘人员还须具备的条件
  (1)、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沟通能力;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6)、社会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7)、具有共青团工作经验或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二、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可在青年视窗网(http://www.54cn.net)、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查询。
  (二)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10:00时-2009年11日中午12:00时。
  2、网上收费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10:00时-2009年12日下午17:00时。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10:00时至开考后半小时,由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资料)。
  2、收费:报考者需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考生填报资料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状况并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截至时间为5月12日下午17:00时。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时,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采取闭卷考试方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志愿者、共青团的有关知识(50%),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公布。
  (二)资格复核 
  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于2009年6月8日9:00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少年宫2号楼进行资格复核,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9年 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中心将进行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广州青年视窗网站(http://www.54cn..net)、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办理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经上级主管部门、广州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中心向其发放聘用通知书,按广州市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的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根据公布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一个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广州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中心)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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