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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8:4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抓好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主体

       建立健全“领导主抓、处室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质量关;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有关要求,夯实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二级学院分管负责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就业情况在我校发生。凡存在弄虚作假或被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审计署等部门对就业数据核查中发现就业数据失真、失实等情况的问题,省教育厅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在教育系统予以通报,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时间、内容与方式

      (一)核查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核查内容

       1.全面核查毕业生就业信息材料。以班为单位,辅导员认真审核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就业数据要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口、档案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应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就业数据保持一致,对违反“四不准”规定,有关问题核查属实的,将视情严肃追究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建立毕业生就业详细档案,以备核查。

        2.严格审核就业企业信息。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信息,对签约信息不实或在毕业生离校前已经注销的企业,要及时撤销就业数据,坚决杜绝毕业生与企业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以及毕业生就业材料中涉及的企业在毕业生离校前已注销情况发生。

        3.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情况的跟踪,对与企业签订协议但未实际到岗的毕业生就业数据,要及时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予以纠正。同时,对离岗未就业毕业生要有针对性的推送就业岗位,帮助其尽快就业。

        4.核实毕业生就业反馈。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专属处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系统中学生反馈的问题信息(确认有误),重点核实“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等就业反馈,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务必于接到反馈后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

        5.“小店”扎堆就业情况。各二级学院要仔细根据公章核对单位名称。如有在“小店”扎堆就业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起来及时组织核查更新,后续视情况存疑数据将暂时认定为“未就业”。

      (三)核查方式

       二级学院及各系按照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精神,对毕业生就业单位电话访问、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对上报的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电话核查。核查途径主要以电话确认为主,其他方式为辅。通过电话回访毕业生的,若无人接听或电话为空号,分时段3次不能接通的视为就业问题数据并进一步向用人单位核实,如学生反馈未在该单位工作或已经离岗,将视为无效就业;通过电话回访用人单位,如单位反馈无该名毕业生,将视为无效就业。

        三、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有关规定,就业数据确保真实是就业数据统计的底线,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各二级学院都要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生辅导员、毕业指导老师的政策教育与就业工作业务培训,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引导毕业生规范签署三方就业协议,教育全体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要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就业材料,严禁以实习证明替代就业。

      (二)及时更新就业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二级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审核广东省就业平台数据信息,做到“就业去向落实一人,上报一人”,就业统计上报更新“日日清”。适时把握已就业的毕业生是否存在更换就业单位情况、变更就业状态(离岗、换岗)的情况(已就业改为待就业、升学)、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已就业、统计上报的就业数据是否与毕业生实际情况一致,如学生个人联系电话、单位联系电话是否有效等。上述毕业生就业状况若发生变化,要求提供新的就业证明材料以备核查。

       数据核查一直持续到8月31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造假数据及时整改纠正、回归真实状态,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问题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毕业生就业监督电话:020—82908190

广州华立学院

2023-6-28

终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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