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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09:46:5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校学院

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即将结束,为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表彰优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23-2024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个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学院毕业生数700人,名额3人;学院毕业生数<700人,名额2人;国际学院名额为1人。

以上为预设名额,若不符合评选条件名额自动为零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落实“一把手”工程,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指导本学毕业生就业工作。

2.就业工作有专人负责,岗位设定清晰明确。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

3学院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参评各学院结合《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上报就业信息准确、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到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以上。(以省平台数据为依据)

2、学生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有较大提高,重点工作完成较好,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满意度较高,毕业生签约率高。

3、积极配合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工作,出色完成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日常工作。

4、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评选办法

(一)采用学院推荐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推荐、申报、评审、公示表彰,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先进集体。根据《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的积分进行排名,结合评审条件,出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三)先进个人。学院根据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进行推荐、预审。学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四)经学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示。审核不通过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增补。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学填写《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登记表》和参评个人填写《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学填写推荐意见。材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并将电子文档发到gghljyb@163.com。(参评先进集体须填写《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2024117日下午17:30前将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送交学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学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表彰

通过学院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将授予广州华立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给予表彰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 

    2.《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广州华立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41030


终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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