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
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即将结束,为总结经验、改进不足、表彰优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加2023-2024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院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个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学院毕业生数≥700人,名额为3人;学院毕业生数<700人,名额2人;国际学院名额为1人。
(以上为预设名额,若不符合评选条件名额自动为零)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1.落实“一把手”工程,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指导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2.就业工作有专人负责,岗位设定清晰明确。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体系。
3学院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参评各学院结合《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打分,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名。
(二)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上报就业信息准确、及时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到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0%以上。(以省平台数据为依据)
2、学生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有较大提高,重点工作完成较好,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满意度较高,毕业生签约率高。
3、积极配合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工作,出色完成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日常工作。
4、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评选办法
(一)采用学院推荐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自下而上,推荐、申报、评审、公示和表彰,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二)先进集体。根据《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的积分进行排名,结合评审条件,选出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三)先进个人。学院根据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进行推荐、预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选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示。审核不通过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增补。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登记表》和参评个人填写《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学院填写推荐意见。材料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并将电子文档发到gghljyb@163.com。(参评先进集体须填写《广州华立学院2024年就业工作评比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2024年11月7日下午17:30前将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学校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表彰
通过学院评议,确定评选结果,学校将授予广州华立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给予表彰。
广州华立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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