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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推荐2008年广东工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和“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会计系 发布时间:2008-11-1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党支部: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树立典型,影响和带动全校学生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广工大党办字〔2008〕3号文《关于评选2008年广东工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和“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支部”的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和学生支部中评选和表彰2008年广东工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和“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支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院学生党员;全院学生党支部
  
二、“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带头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于构建和谐校园和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活动中。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艺体育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具体表现为:①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进取;②学习成绩优秀,在年度综合测评中获得二等奖学金以上奖励;③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各项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零违纪;④积极参与各种学术科技活动,投身科技创新;⑤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成绩突出;⑥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⑦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课堂、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考场和文明使用网络等校园文明建设活动。
 
三、“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党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作到位,领导有力。
  
  2.结合学生党员的思想实际,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认清形势,增强意识,树立形象,提高党员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各项决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学校党委保持一致,努力维护校园稳定。
 
  3.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专业知识及其它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并带领广大同学共同建设优良校风、学风。
 
  4.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支部党员获院级以上奖励率90%以上,全部预备党员都能按时正常转正,支部党员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和科目不及格现象。
 
  5.结合学风建设,积极创新党支部的工作机制、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提高支部活动的质量,增强支部活动的原则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自下而上,采取学生党支部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师生参与评选的基础上,管理、会计、计算机与艺术、机电、外经贸和建筑学部党支部各推荐1名本科生正式党员和1个学生党支部(不达条件的,可不推荐)作为候选对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2008年确定的“学生示范党员”和“学生示范党支部”。
 
  2、学院党委评议定出 “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员”候选人1名和 “学风建设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 1 个,院内公示后推荐到学校党委评审。
 
  3、填写候选人和候选支部登记表(到学院党委领取),于11月18日前将候选人和候选支部登记表交学院党委。本项工作时间较紧,请各支部认真落实推荐,在要求的时间内上报材料。
 
 
 
                     
                                                      华立学院党委   
                                                    200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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