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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转发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会计系 发布时间:2011-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机关、学部党支部:
   2010—2011学年在广东工业大学党委的工作部署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党建工作顺利开展。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展开的一年。为纪念建党90周年,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真正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迎接评估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经党委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在本年度党建工作,特别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比例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是全院各机关、学部党支部。表彰名额按15%的比例计算。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院的教工正式党员、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表彰名额按15%的比例计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教工优秀党务工作者为现任教工或学生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主管学生党建工作辅导员、学院党务管理信息员,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华立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党员;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学生党务秘书、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含预备党员)。表彰名额按10%计算。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校园、文明校园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具体要求是: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及建党90周年活动中,党组织发挥作用好,取得实效。
2.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强,切实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好。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科学的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4.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切实创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在改进和创新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方式、方法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5.明确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下大力气,发展党员工作有较大起色。
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群众,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7、先进党支部要突出做到“三个好”:一是党员培育好。能积极做好教工、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组织活动好。经常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尤其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三是发挥作用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教工和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二)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强的政治鉴别力,是非分明。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务实创新,勇挑重担,工作业绩突出。
3.努力实践党的宗旨,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4.党性强,作风正,团结同志,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不计得失,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赞誉。
5.在纪念建党90周年,推进创先争优和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中发挥了模范先锋作用。
6.教工党员注重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知识水平,树立为人师表的模范。修身塑行,弘扬当代教师高尚师德、教书育人的职业情操;
7.教工党员需在华立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在学校09~10学年考核为良好以上。
8.学生党员能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积极投身于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活动中。在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社团文化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具体表现为:①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进取;②学习成绩优秀;③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各项校规校纪,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零违纪;④积极参与学院创先争优和志愿服务活动,成绩突出⑤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布置的任务;⑥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和和谐校园文化建设,自觉带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勇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还要求:
1.热爱党务工作,有奉献服务精神,钻研党建业务,求真务实。
2.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结合支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
3.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好评。
4.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各机关、学部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或自荐1个(学生或教工)先进党支部到学院党委统一评选,全院拟评2-3个先进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各机关、学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分别按本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数15%和10%的比例进行公开公正的评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评选应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学生倾斜,教工与学生分开评选。
    (三)时间安排 
    5月16日至5月27日,各党支部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5月30日前,各党支部将有关评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学院党委。
    6月1日至10日,学院党委审查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和公示。
     (四)材料要求
    先进党支部要《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并写出总结材料(1500字);先进个人要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见附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四、名额分配  
类    别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备  注
支部名称
教工党员
学生党员
教工党员
学生党务
 
机关一支部
1
/
/
 
 
按学部学生党务工作者总人数的30%评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机关二支部
1
/
/
 
机关三支部
2
/
/
 
管理学部
2
34
1
 
会计学部
1
34
1
 
机电学部
2
25
1
 
计算机与传媒学部
2
18
1
 
建筑学部
1
30
1
 
经济学部
1
20
1
 
外语外贸学部
2
18
1
 
合    计
15
179
7
 
 
   
 
 
 
 
 
 
 
 
 
 
 
 
 
 
 
 
 
中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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