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事务所“变脸”在即 有限合伙“新风向”
目前,国际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有个人独资、普通合伙制、有限公司制、有限责任合伙制等组织形式。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合伙制与有限责任制。
由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连带责任大小不同,各种组织形式各有利弊。个人独裁制是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个人独立开业,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形式虽然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由于无力承担大型业务、缺乏发展后劲、竞争力弱等原因目前几乎不存在。有限公司制是由注册会计师认购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并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目前这种形象是我国会计师行业的主流。其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合伙人的主观能动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据有关的资料显示,到21世纪初,国际大型会计公司已完成了向有限责任合伙制的在转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执业机构的转型目前正在进行中。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已成为当今会计师职业界组织形式发展的一大趋势。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