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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举行“创业中国,赢在广州”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会计系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部:
    根据《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创业中国,赢在广州”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666号)文件精神,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大学生成功自主创业,同时为大赛选拔优秀选手,特举办“创业中国,赢在广州”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中国,赢在广州
    二、大赛时间:
    校内选拔:2015年4月-2015年5月
    全省复赛与决赛:2015年6月-2015年9月
    三、参赛对象:
    (一)我院在校大学生。
    (二)参赛者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的,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3人。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大学生团队或已展开正常经营的创业团队踊跃参加。
    (二)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五、校内选拔赛日程
    (一)报名阶段(2015年4月28日—5月8日) 
    1.报名方式:参赛者到所在学部辅导员处报名
    2.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 
    (二)赛前培训(2015年5月8日-5月12日)
    1.主 题:创业计划书、创业大赛申报书的撰写 
    2.时 间:2015年5月8日-5月10日,由各学部自行组织
    (三)项目作品征集阶段(2015年5月10日-5月20日) 
    参赛者在5月28日前,将创业申报书(附件一)和自行设计的创业计划书等项目作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学部辅导员处,各学部将本学部作品收集完毕后上交学院创业办。 
    (四)项目作品评审阶段(2015年5月20日-5月23日) 
    专家评委对创业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晋级现场演示的8个项目,并给予晋级团队指导意见。晋级团队根据指导意见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修改。 
    (五)现场演示阶段(2015年5月25日) 
    1.项目提交:晋级现场演示的参赛者在5月25日前把完善后的创业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等材料,带到答辩现场直接提交并参与答辩。项目材料的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60%。 
    2.项目演示:参赛者通过PPT演示、实物展示、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演示时间为10分钟。项目演示的评分结果占总评分的20%。 
    3.公开答辩:专家评委将就市场潜力、行业优势、营销推广手法、物流、财务、技术等方面对团队进行提问,团队进行相应回答,每个团队公开答辩时间为6分钟。公开答辩的评分结果占总评的20%。
    (六)结果推荐阶段(2015年5月28日) 
    专家评委视选拔赛结果推选出5个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省复赛。将推荐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作品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络平台。 
    六、经验交流与总结表彰 
    (一)赛后,学院组织“我的创业故事”分享会、创业项目成果展、创业大赛总结表彰会等活动。 
    (二)学院对比赛结果前12名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创业团队奖项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省赛奖项设置见附件二。 
    注:1.本通知及附件可到学院官网下载:http://www.hualixy.com
        2.大赛详情可到大赛官方网站了解,在校生无需在官方网站报名:http://cyds.job168.com/ 
        3.如参赛团队有任何疑问也可到学院综合楼103学生处创业办咨询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创业办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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